7.3 纺丝油剂调配间


7.3.1 纺丝油剂调配间宜设在厂房无阳光直接照射一侧。
7.3.2 短纤维的后加工油剂调配可设在上油设备附近的附房内。
7.3.3 油剂调配设备宜集中布置。油剂高位槽应布置在纺丝层。
7.3.4 纺丝油剂调配间宜留出桶装油剂的储存区和进出通道。
7.3.5 纺丝油剂调配间宜根据气候、品种等要求,设置原料油剂加热设施;设置在纺丝熔体间附近附房的纺丝油剂调配间,可利用纺丝熔体间的环境热量加热原料油剂。
条文说明
7.3.1 阳光直接照晒纺丝油剂容易引起纺丝油剂变质。因此,纺丝油剂应避光贮存及调配。通常油剂调配间设在纺丝车间一层附房内,有利于纺丝油剂桶的搬运、储存。如果工艺及布置需要,也可将油剂调配间设在三楼或四楼附房内。
7.3.2 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管理。
7.3.3 油剂调配设备布置应尽量依靠自重方式设计。调配设备放在同一附房内,有利于减少操作人员,方便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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